6月18日,生工系学生党支部于生化楼209开展对最新教育法和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的学习活动,党支部书记陈玲为主讲人。
学习伊始,陈玲老师向大家朗读了教育法内容,并向大家指出修订之处,她强调,改动很大的地方是第七十七条,提出了在招收等考试中出现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;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;与他人串通,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,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;组织、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等行为的该有的惩罚,并强调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,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。严格保护了公民的受教育权。随后,陈玲老师又对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进行解读,向学生们表示自己的学习见解和感受,并鼓励同学们发表自己的看法。
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,让学生党员们充分了解了新的教育法内容和充分学习了《条例》的相关内容,并纷纷表示,作为为党员干部,学深悟透《条例》是重中之重,坚持学用结合,紧密联系工作实际,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确保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不走过场、不打折扣、不搞特殊。
(拟稿:高雨彤 审核:杨林 发布:夏明)